抄袭,一定是不对。再又双标,错上加错。
没勇气没担当还贪图金钱名利,更是不配拥有那么多爱。
奉劝还在假装不知道抄袭者错误的人,爱错了一个人没关系,情侣都有分手不相往来时候,没必要到处辩解为别人的错误负责任;毕竟旁的人只愿听抄袭者去道歉或者拿出OK的证据来。
之前沉默一方面是很忙,另一方面是对这位作者的文风并不是很感兴趣而不了解,所以担心说的话会有事实的偏颇。现在证据已经摆在面前,对错一眼就可以看清,我当然永远站在事实这里。
何况曾经有过被无意识借鉴或者有意识抄袭的经历,身为作者,亲历这种事情只有两个字可以形容——恶心。
恶心的是自己付出时间和脑力的成品被人堂而皇之拿走,恶心对方在这盗来的虚名之上沉醉,更恶心的是无处诉说。
每一点对于抄袭者的包庇纵容,一定是对创作者的沉重打击。
举一个不恰当的例子,唐七当年说,我很喜欢大风刮过。
在520的尾巴里,祝这世间有情人共同携手走向这广阔天地。